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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采购]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信息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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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已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通知(【2023】年第20次2号)立项实施。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现选聘一家服务机构提供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2 工作内容

1)法律尽调:按照集团要求对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对其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上下游业务合作方所涉及的法律方面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及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的主体资格、资产及财务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重要交易合同、知识产权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等情况,对拟合作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集团公司协调本项目各项尽调、审计、评估的工作,针对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与集团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讨论,形成确定的解决方案。

2.4 服务时限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向比选人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

2)在通过比选人组织的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4.合同段划分

整个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包号为FL。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可为自身具有,也可为上级母公司具有)。

3.1.2业绩要求

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3.1.3主要人员

1项目团队人员2名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且近5年(自 2018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至少1个从事法律尽职调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团队其他人员至少1人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3.1.4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得参加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0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原云南省武定县发块钛铁砂矿的服务单位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10  31  00 时 00 分至 2023年 11  13  0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4.3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比选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13  10  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5.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11  13  10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

比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

8.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其他

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0.联系方式

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

联系人:先生

 话:028-81209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