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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采购]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信息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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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比选公告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 比选(以下简称“本项目”),比选人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或“发包人”)。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服务内容

1.1  项目概况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阿坝州若尔盖县包座乡,接拟建的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经红原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在建的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路线全长约131.1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75*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年朵坝、色地、阿木、月亮湾、安曲、安曲南共六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条,约2.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

1.2  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7个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其中:梁场标概算预估11.79亿元,TJ-2概算预估11.56亿元,TJ-3概算预估15.4亿元,TJ-4概算预估14.56亿元,TJ-5概算预估19.27亿元,TJ-6概算预估15.34亿元,TJ-7概算预估10.34亿元(概算预估为预计金额,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选人提交正式的控制价咨询审查报告为止。

审核时限:中选人接到比选人工作任务通知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服务,并出具正式的咨询或审核意见。

成果提交:中选人在规定服务期限内向比选人提供咨询报告(纸质文档)一式四份,电子档一份。

1.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同时符合比选人及比选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及SC标段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类似项目包括:相关专业最高投标限价咨询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等)。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2021年71日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分项负责人(类似项目包括:相关专业最高投标限价咨询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等)。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往前连续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比选单位的参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网站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网站截图);

3)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5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人和1家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比选公告3.1款资质要求、3.2款业绩要求、3.3款人员要求3.4款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满足比选公告第3.1款资质要求和第3.4款信誉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双方应分别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比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应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202410月2600时00分至202410月 31 12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用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比选文件费(项目名称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大写:伍佰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01  09  00 (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5.2比选人定于2024年 11  01  09  00 (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比选,比选申请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5.3比选申请文件解密: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5.4 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比选申请人应于 2024  10  31  12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竞争性选取控制价咨询审查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比选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选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其他

本次比选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流程通过“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十、联系方式

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206

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0837-6828737

                                            比选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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