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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川高公司 2025~2030年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的通知》(川高路建〔2024〕92号)以及川高公司《关于印发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川高路函〔2025〕54号),深入开展川高公司科技创新规划基础理论研究,在系统总结分析川高公司科技创新发展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研判新时代川高公司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要求,研究制定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川高公司在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技术体系、创新转化应用等领域的主要任务、重点研发方向以及保障措施;为保障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需要委托合作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完成该项工作,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合作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川高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特开展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项目。此项目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规划,明确公司在未来五年内科技创新的方向、目标以及实施路径,整合内外部资源,将科技创新融入到川高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中,从而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社会。
2.2 服务内容
编制完成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工作编制及数据采集、成果整理等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规划方案。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当日至2030年4月。
2.5 服务成果:编制完成《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规划类研究服务项目。
注:以上项目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1.3 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在2022年1日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在一个及以上规划类研究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3.1.5财务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3.1.3信誉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责任和权利,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了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招标项目的组织汇总工作。
(4)联合体成员为2家,即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方。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如有),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相关的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缴纳投标保证金。
3.3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2025年 3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3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合作单位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公布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到账)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高公司“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合作单位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招标人委托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直接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及开标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之后不再接受投诉。
10.2异议的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10.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10.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5楼A529室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028-85575716
招标人: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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