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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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
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分包招标公告(第2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以下简称“遂渝扩容ZCB1-2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及招标限价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分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起于成南高速桂花互通,与成南高速、遂回高速形成十字枢纽互通,路线沿原遂渝高速扩容,经船山区、经开区、高新区、安居区,止于川渝省界的书房坝处,与遂渝高速扩容重庆段相接。
ZCB1-2标段路线桩号区间为K11+250~K22+500,全长11.25公里,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米。全段均为沿原路扩容,采用以“两侧拼宽”为主,“单侧拼宽”为辅的加宽方式,将现状遂渝高速公路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全线共设置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互通1座。项目范围内共计桥梁28座,其中13座主线桥,4座车行天桥,3座人行天桥,8座匝道桥,11座桥含钢混结构,3座桥梁含现浇箱梁,其余桥梁为简支梁桥(包含预制梁板921片,20m箱梁749片,30m箱梁172片),既有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改扩建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等级为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双向八车道。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即双轮组单轴100KN 为标准轴载。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起讫桩号K11+250⁓K22+500范围内(包含路基、路面、交安、绿化等)的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工作。主要工程内容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业主对品质工程、生态示范公路的要求,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未被列入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严重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问题,取消投标资格。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贪污贿赂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不得参加投标。
3.1.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3.1.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4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遂渝ZCB1-2交通组织保通保畅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万元。
投标人应于 2025年4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遂渝ZCB1-2交通组织保通保畅(第2次)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信用奖励
6.1 获得四川路桥2023年施工协作方信用评价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投标享受信用加分。
6.2 获得四川路桥2023年施工协作方信用评价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投标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本年度内信用等级按A级处理。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9.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投诉处理
10.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10.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15号大地世纪2栋7楼
联 系 人: 马女士 15928807098
杨先生 17313130313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路面工程分公司
2025年4月3日
附表一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
专项分包(第2次)段落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分段号 |
分段名称 |
计划工期(月) |
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SY-ZCB1-2-11 |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分包 |
36个月 |
1.根据交通管制计划进行交通管制,对双方确认的路口进行交通疏导,在甲方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维护施工现场交通通行,防止因施工造成交通混乱、给行人带来不便; 2.按交通管制方案和高速公路相关管理单位要求进行人员调配、现场值守,安全施工监督提醒、指挥施工车辆设备进出,及时上报、配合处理突发事故; 3.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巡查频率按高速公路相关管理单位要求),排查和处置管制设施的缺损、垃圾清除、无序生长植物的清理、突发事故上报和先期处置,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带离等; 4.清单内各类物资的购买、保管、运输等,在合同工期内清单中的物资不再增加(招标人导致的增加除外)配合原有高速标识标牌、波形护栏等的拆除、移运和移交工作(不含清单外的设备),各类物资的规格、材质均满足GB5768要求。 5.负责标段范围内临时标线清画、交通锥、水马、标志标牌、移动钢护栏等为完成保通保畅工程所需的各类物资安拆、移运(含多次移运)、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 6.负责项目对高速交警、执法、政府等外部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涉路施工等一切相关流程; 7.必须满足招标人招标范围内一切条件,并在实施过程中按招标及合同要求实施,并据实收方结算。 |
(包含路基、路面、交安、绿化等) |
注: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工期划分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实施数量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附表二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
专项分包(第2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号 |
分段名称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SY-ZCB1-2-11 |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分包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交通组织保通保畅或交通安全管制等类似工程业绩。 |
|
附表三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
交通组织保通保畅专项分包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工 种 |
工作任务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
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
|
2 |
安全管理员 (安全负责人) |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以本协作方为注册单位的安全员C类证书(交安C证或建安C证)。 |
|
3 |
联勤人员 |
K11+250-K22+500,配合管理处进行高速公路巡查 |
6 |
/ |
1.负责段落内交通情况巡查,直至正式通车。 2..按管理处要求配置3名联勤人员,由管理处统一调配管理,两班24H。 |
4 |
保通专班 |
K11+250-K22+500,高速公路巡查人员 |
26 |
/ |
1.按招标方项目部要求负责段落内保通保畅工作(附表一中工作内容),直至正式通车。 2.设置两个专班,每个专班13名人员,两班24H施作、巡查、值守等。 |
注:
1、以上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包含前后场管理人员、内业资料员、测量员等),其增加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专职保通人员(保通专班)需无职业禁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一半以上的保通人员要持C1三年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手动皮卡车。
2、在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前承包人不允许更换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协作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需经过项目部所属企业同意,并按照更换现场负责人20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员10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3、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四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ZCB1-2项目交通组织保通保畅
专项分包(第2次)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备注 |
|
总数量 |
|
|||||||
1 |
随车吊 |
10t |
辆 |
1 |
|
1 |
1 |
施工设备进场前需安装360°视频报警系统(费用由项目部安全经费据实支出) |
2 |
标线机 |
/ |
台 |
5 |
|
|
|
注:
1、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2、加分项中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发票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之间),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