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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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香高速公路ZCB4总承包部TJ15标项目经理部
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标段西香高速公路ZCB4总承包TJ15标项目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承建,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采购进行非依法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ZCB4总承包部TJ-15标:起点桩号K134+370(ZK134+424),止点K141+967.5(ZK141+984),主线全长7597.5(7560)m。起点为元宝1号大桥,终点为长柏隧道中点,主要工程为长柏隧道、长柏隧道1#斜井、元宝右线1-5号大桥、元宝左线1-3号大桥、UA、UB回头匝道;长柏隧道左线(ZK136+240~ZK141+984)全长5744m;右线(ZK136+220~ZK141+967.5)全长5747.5m;隧道地理位置位于长柏乡,地质极为复杂,途经多处断层、岩溶、富水、岩爆、低瓦斯等不良地质。隧道进口施工场地地势狭窄,设置1#斜井辅助隧道施工,1#斜井(起止桩号为PK0+000~PK1+842)全长1842m;元宝1#大桥(连续刚构+T梁)右线410m,左线391m、元宝右线(T梁)2#大桥244m、右线3号大桥(T梁)618m、右线4号大桥(T梁)238m、右线5号大桥(T梁)208m、左线线2号大桥(T梁)894.3m、左线线2号大桥(T梁)481.11m,UA、UB匝道大桥1977.1m。工程合同工期为54个月。
2.2招标内容:西香高速公路ZCB4总承包部TJ15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粉煤灰。
2.3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个包件。
2.4其他:无。
2.5物资清单: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交货期为预计,最终以施工项目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包件号 |
施工项目(简称)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FMH-01 |
西香高速ZCB4-TJ15 |
粉煤灰 |
二级 |
吨 |
28000 |
文先生 |
15181355223 |
施工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
2025年4月至工程结束 |
3.1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持有生产商授权书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及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 1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粉煤灰产能配套的生产及检测能力,需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及检验设备清单。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无亏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生产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带有CMA或CNAS或CAL标志的粉煤灰(二级)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日期在2023-2024年期间),此外,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是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名称一致。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3份2022年以后签订的粉煤灰供货合同,单个合同的含税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以及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清晰可见),无发票视为无效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执行完毕的强制执行案件,需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全称))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和文书内容,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执行情况的查询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粉煤灰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非唯一授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需具备以下要求:①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能力;②跨地域的供应能力、集散能力,及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4月3日发布之时至2025年4月8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需备注:西香高速ZCB4-TJ15标FMH-01包件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以蜀道集采平台显示为准)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以蜀道集采平台显示为准)的,则不予受理。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4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需备注:西香高速ZCB4-TJ15标FMH-01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 标 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栋903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282022939
2025 年 4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