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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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境内,里程起于K56+305/ZK56+305,止于 K79+255/ZK79+255,全线划分为1个招标段(见1.3《段落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月) |
备注 |
1 |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TJ4项目K56+305-K79+255(ZK56+305-ZK79+255)段钢筋加工及运输工程 |
K56+305~K579+255(右线) ZK56+305~ZK79+255(左线) |
含路基钢材加工,桥梁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及附属工程,隧道所有钢材加工(半成品) |
34 |
|
1.4 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加工及运输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业绩(或完成类似单个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业绩:钢筋加工制作施工业绩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 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提供近 1 个月现金流(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投标人未处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川路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内。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⑥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⑦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请申请人于2025年04月26日00:00至2025年05月04日17:00,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TJ4项目K56+305-K79+255(ZK56+305-ZK79+255)段钢筋加工制作及运输工程。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4.4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系统填写分为“总金额报价”和“其他方式报价”。(若招标采购项目是非总额报价,投标人需要在“总金额报价”中填写0,然后选择“其他报价方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若有)、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6.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6.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元整(¥10.2万元)投标人应于2025年05月06日10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TJ4项目K56+305-K79+255(ZK56+305-ZK79+255)段钢筋加工制作及运输工程。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成功的项目须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办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办理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失败(流标及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废标公告公示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 标 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汶川县较场街下段77号
邮 编:623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7)698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