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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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人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4标。因工程施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混凝土加工、运输单价。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省红原县川红高速公路TJ4标段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需为标段内22.95km线路(桩号K56+305-K79+255)提供约53万m³混凝土(模筑混凝土45万m³,喷射混凝土8万m³),涵盖路基、桥涵、隧道(含两座总长2025m隧道、20座总长5680m桥梁)及阿木停车区等结构物。项目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横跨色地镇、阿木乡、邛溪镇,施工区域海拔3500m-3890m,冬季极端气温达-20℃,存在雪害、涎流冰、季节性冻土及高寒缺氧环境,混凝土生产需满足低温凝结控制、冻融循环耐久性等特殊技术要求。项目穿越湿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施工方须具备高原冻土区混凝土强度保障技术、环保型拌合站运营能力及低温专用设备(含保温运输车辆),同时需配合瓦斯隧道混凝土防爆检测、高原松散土体段混凝土快速支护等专项工作。本次招标以预估混凝土方量为参考依据,最终按实际签认量结算,中标单位须建立全天候应急供应体系,确保按时全线贯通目标。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立一个包件,预计供应标段内路基、桥梁、隧道等结构物混凝土合计约53万m³(最终以实际签认量为准)。招标范围包括混凝土加工、运输及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供应商配备双90型/单120型强制式拌和机组(满足低温环境连续生产需求,投标人应投入不低于甲方施工要求产能/型号的设备。),采用高原专用防冻早强混凝土配比(含-20℃低温耐久性添加剂),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控制坍落度、含气量、入模温度等指标。运输环节须采用规定容量保温罐车,确保高原昼夜温差及冻融循环条件下混凝土性能稳定。供应商需具备高原生态敏感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绿色生产资质,配置(砂石分离机、污水处理系统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并维护)车辆清洗设备等环保设施,落实扬尘、噪声、废水管控措施。根据施工进度动态调整供应计划,配合项目部完成冻土区混凝土强度跟踪检测、松散地层速凝混凝土工艺验证等专项工作,承担不合格混凝土退场及质量连带责任,最终结算以验收合格方量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加工及运输业绩(砼加工及运输在招标时优先选择具备加工及道路运输资质的供应商,加工及运输发票需分开开具,其中加工增值税税率 13%、运输增值税税率 9%;若供应商无运输资质,则需统一开具加工增值税税率 13%的专票),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的能力。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500万元以上的垫支能力。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生产能力,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六个月内支付的方式。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该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全面掌握公路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及高原低温环境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配备强制式拌和机组、骨料自动筛分系统及混凝土运输保温罐车,所有设备须符合高原环保排放标准且具备物联网数据采集功能。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配合比控制骨料级配、胶凝材料掺量、坍落度、含气量及入模温度等核心指标,生产过程中实时监测拌和延迟时间及出料温度,确保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满足冻土区及瓦斯隧道段设计标准。水泥、外加剂、地材、粉煤灰等关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过程中注意各种材料参量,不得超耗。输环节须落实罐车转速监控、保温层性能验证及GPS轨迹追踪措施,防止混凝土离析或温度损失。同时须配备(高原生态敏感区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粉尘智能抑制装置,并承诺对不合格混凝土承担退场、质量追溯及连带赔偿责任。如遇甲方计划临时有变,则多余的砼应由乙方拉回站上集中处理,乙方不得随意弃置,由此带来的安全环保问题由乙方负责。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具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其中相关业绩不得少于1个。
3.1.5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蜀道集团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标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投标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合格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包件。
3.1.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环境、施工条件、运输线路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4.1自2025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5日17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14川红高速TJ4标混凝土加工及运输标书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33万元(¥3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14川红高速TJ4标混凝土加工及运输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10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7-698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