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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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矿粉加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因承担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M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因项目施工需要,需确定一家矿粉加工协作服务单位,现已完成内部审核,公司批准实施招标。
二、招标概况
招标单位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
材料使用项目 |
广绵LM1项目、广绵LM2项目 |
资金来源方式 |
工程计量款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矿粉加工服务 |
包件划分 |
共1个包件 |
三、包件划分及采购材料情况
(一)采购服务:矿粉加工服务。
(二)包件划分:设置1个包件,包含“招标概况”表中各使用项目所需矿粉预计数量。
包件名称 |
使用项目名称 |
招标名称 |
预计加工数量 (吨) |
加工场位置 |
加工周期 |
备注 |
A包件 |
广绵LM1项目 |
矿粉加工服务 |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大梁后沥青拌合站 |
2025年5月至工程结束 |
|
|
广绵LM2项目 |
广元市普安服务区沥青拌合站 |
说明: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加工数量以使用项目的需求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数量差异视为招标方违约。
四、其他要求
(一)预计加工周期: 2025 年 6月至工程结束为止。
(二)结算方式:每月结算,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先票后款,付款金额不得超过结算的最高金额。
(三)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材料生产或制造或加工相关资质,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失信被执行人”、“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以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无劣迹与重大风险。
(五)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六)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18时00分至 2025 年 6 月1日 17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3.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5.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交建路面分公司矿粉加工服务招标文件费。
6.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8.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6月 3 日 10 时 00 分。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三)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6 月3 日 10 时00分至2025 年 6月 3 日10时3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一)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二)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一)本项目需要以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 年 6月 2 日12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交建路面分公司矿粉加工服务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材料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2025 年5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