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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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
砂石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砂石生产设备采购招标根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年度采购计划,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砂石生产设备进行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四川路桥下属企业川交公司若尔盖县幕村村(海拔约 3650 米)灰岩矿加工所需设备采购招标,矿山母岩强度抗压试验结果为66.4MPa~90.2MPa(平均77.0MPa),母岩组分检测氧化钙 53.12%~54.80%(平均53.85%)、氧化硅 3.49%~8.70%(平均5.25%)、氧化镁0.55%~0.91%(平均0.70%)。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四川路桥及下属公司采购中的同类设备,有效期至招标结果公示后1年内有效。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3个包件,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和中标多个包件。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加工条件 |
处理能力要求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含税限价 (万元/包件) |
包件一
|
棒条式给料机 |
进料0-1200MM |
≥1500吨/小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2 |
1600 |
颚式破碎机 |
进料0-1200MM 出料0-300MM |
≥1500吨/小时 |
台 |
1 |
|||
液压圆锥破碎机(中碎) |
进料0-400MM 出料0-150MM |
≥1500吨/小时 |
台 |
1 |
|||
液压圆锥破碎机(细碎) |
进料0-200MM 出料0-50MM |
≥800吨/小时 |
台 |
2 |
|||
冲击式破碎机 |
进料0-50MM 出料0-30MM |
≥800吨/小时 |
台 |
2 |
|||
振动式喂料机 |
进料0-250MM |
≥800吨/小时 |
台 |
6 |
|||
包件二 |
除泥筛 |
进料0-150MM 出料两种规格 |
≥800吨/小时 |
台 |
2 |
450 |
|
三层分选筛 |
进料0-50MM 出料三种规格 |
≥800吨/小时 |
台 |
6 |
|||
包件三 |
监控系统 |
全流程监控 |
/ |
套 |
1 |
150 |
|
智能控制系统 |
集中自动控制,并备有半自动控制功能 |
/ |
套 |
1 |
备注:以上限价含包但不限于产线规划、设备采购、设备运输、指导设备安装、生产调试、生产培训、税金等。设备基础由乙方负责对接独立设计院出图并附验算说明书;设备基础土建施工由甲方负责。
2.2.3 本次招标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人共同参考报价的基础,不作为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需求,最终采购数量以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1.4 本次招标,标的产品价格为运输到场的综合价格,包含质保期内应需方要求发生的所有现场技术服务费用。有效期内,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采购同规格设备时,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与本次招标单位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鉴于本次采购设备的市场价格易出现波动,为合理确定最终价格,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投标人将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对签约合同价格进行协商,并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但招标人、投标人协商确定的签约合同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本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响应。
2.3 基本要求
2.3.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产品技术成熟,使用性能安全可靠,同类型产品已进入市场3年以上。
2.3.2投标产品的出厂时间必须在交货时间点半年以内,且为全新产品。
2.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同意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约定、招标组织方式程序,且同意招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作为实际采购时设备购置合同的依据。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拟投标标的内容;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和授权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包件一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包件二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包件三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需提供近2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整年的,按实际已成立的整年年限提供数据和报表)。
3.1.3生产/供货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能力、检测能力,需说明每日平均生产能力、最大月生产能力等,列出拟投入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运输设备,需至少附上主要生产设备的照片。满足招标人的需求计划,具体供应计划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在有效期内;并附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包件三除外)。
3.1.5供货业绩要求:
包件一:投标人近3年内累计完成一套完整的标的物供货业绩,并且合同金额累计应达到5000万元;
包件二:投标人近3年内累计完成一个标的物供货业绩,并且合同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
包件三:投标人近3年内累计完成一个智能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并且业绩合同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
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应能体现相关签订时间、销售金额、销售数量、销售型号等内容,且相关业绩是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
3.1.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具备所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 自 2025年6月6日 00时 00 分至 2025年6月10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装备分公司砂石生产设备招标xx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包件一:2000元/份,包件二、包件三每包件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时 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纸质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栋1101,联系人及电话:麦女士13608107915 )。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025年6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 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件一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整),包件二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元整),包件三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包件需备注:装备分公司砂石生产设备XX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栋1101
邮 编:610000
电子邮箱:zhuangbei@zbfgs.ntesmail.com
联 系 人:麦女士 13608107915 监督电话:02867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