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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7甘孜县扎科乡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涉河工程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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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27甘孜县扎科乡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涉河工程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S227 甘孜县扎科乡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于 S227 甘孜县与德格县交界处,沿雅砻江至甘孜县生康乡,项目路线全长约 61 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砼路面。

2.2工程地点:甘孜州甘孜县

2.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本项目预估需要完成2处桥梁(跨雅砻江及支流)、3个弃土场、5段路基,共10处涉河工点的行洪工作(以上工点均含改河或改沟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文件(若需要)和补救措施设计(若需要))、弃土场安全性评价(若需要)以及弃土场稳定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计算分析的初步结论,对设计提出有利于改善行洪的指导意见及措施,以确保满足行洪要求,并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行洪论证批复文件,同时需完成根据行业规定和要求需开展的支撑专项报告成立和审批的所有工作。另外,本项目全线沿雅砻江布设,本次行洪论证工作需校核全线路线标高,是否满足相应河道管理要求;若部分路段不满足要求,需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

2.3.2中标人需提供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的全线所有涉河工程的水利咨询服务工作及后期服务期间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增加的行洪论证工作,后期服务新增工点按本合同相关价格支付,不另行协商;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内容的审查、审批。

2.3.3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针对本次招标项目获得批复需完成的其他工作(如有)。

2.4工期要求

招标人发出工作通知单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工作通知单中涉河工程项目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改河或改沟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如需要)及补救措施设计(如需要)和弃土场安全性评价(若需要)及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提交招标人审查,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进行评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获得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批复文件和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等。若批复文件要求另行增加防治补救措施专项设计,应在获批后按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补充相应工作,并评审获批。另外,本项目全线沿雅砻江布设,本次行洪论证工作需校核全线路线标高,是否满足相应河道管理要求;若部分路段不满足要求,需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认证的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业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1.3 业绩要求

20221月至今已完成2公路项目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项目(以获取水利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财务要求

1年(20231月~202312月)财务无亏损。

3.1.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不适用);

42022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单位和1家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都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13.1.23.1.53.1.6项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任意一家必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单位都应至少独立承担过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担过1个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项目,联合体各成员合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项要求

(7)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为:自 2025  6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6 18  00 时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227甘孜县扎科乡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涉河工程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为:S227扎生路行洪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 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公布在“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 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 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6  18 日上930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 开标

开标形式:电子开标。

现场开标时间:2025  6 18  9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40 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投标人应于 2025  6  18  09  30 分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227甘孜县扎科乡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涉河工程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S227扎生路行洪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 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 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

    编:610041

    话:17828190667

    真:028-85582845

  人: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