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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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TJ10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2)业绩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TJ10 |
近 五 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高速公路 土建工程 试验检测工作。 |
注:①土建工程指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
②业绩:包括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业主中心试验室;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③近五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项目评定书(或委托人证明或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⑤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TJ10 |
试验室 主任 |
1人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3)试验室主任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4)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3)技术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4)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注: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证书专业应累加全覆盖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2014年以前的证书专业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1181-2018)对应使用。
(4)信誉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TJ10 |
(1)投标人必须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2021 年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
注:第(1)~(3)项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为准。
3.2 财务能力: 2023或2024年度财务无亏损。
注:投标人应提供①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齐全且有效);②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齐全且有效);③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投资人(牵头人及成员)存在第3.4款(1)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6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6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TJ10标段工地试验室招标文件费(可简写);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20 日 10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5日内,需要向招标人递交一份投标文件纸质版进行存档备查,邮寄信息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合菱西路62号,樊老师,18328360800)。
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
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
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二路176号3栋1楼1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 :1832836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