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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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缓凝剂代加工单位
招标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作出变更:
原公告中: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
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价 10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修改为: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
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价 5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