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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01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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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路桥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全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分公司),是四川路桥直属分公司。

主要履行四川路桥装备管理职责,代表四川路桥对内部装备进行统一管控、调配,运用装备运营平台(无车承运平台模式)拓展产业化业务,开展装备的技术研发,设备机械性能提升、升级改造服务,开展装备(含周转材料)的统一集采、统一回收、租赁、销售等业务。对内满足生产需要,对外拓展市场经营,是具有装备设计、生产、改造、维修、租赁、技术开发于一体的专业化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2.1.1现对四川路桥下属项目常租特种设备进行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1 年。准入有效期内,四川路桥下属单位(四川省内项目)租赁设备,原则上在准入供应商名录范围内实施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活动。

本次特种设备租赁入围以项目常租塔式起重机6015、6515、7025,施工电梯SC200为基准进行公开招标,如有项目需租其它规格型号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本次招标以外的),原则上在本次入围供应商中进行竞争性谈判后确定。

入围单价原则上以报价为准,如市场价格下浮,投标人入围单价应做下浮调整。

2.1.2本次招标分1个包件(01包件),如下所列:

名称

规格型号

不含税限价
/单台/12月

预计数量

预计租赁
时间/月

备注

塔式起重机

6015

398000

30

12

 

6515

485000

30

12

 

7025

541000

30

12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206000

50

12

 

 

注:以上租赁数量、租赁时间为均为预估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租赁结算的依据,实际租赁数量、租赁时间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不得对实际租赁数量和范围提出异议。

2.2基本要求:

2.2.1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产品技术成熟,使用性能安全可靠。

2.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同意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约定、招标组织方式程序,且同意招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作为实际租赁时设备租赁合同的依据。

2.2.3 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至少3)-5家(包括5)。

2.2.4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活动原则上在本次入围供应商中按序循环进行。

2.3配套服务:

要求投标人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配套物流运输能力、安装调试如有能力;能提供产品使用、维护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2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 年度)中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得高于80%

3.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备租赁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

3.4技术质量要求: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备必须为5年内施工设备,无质量缺陷,设备相关证件必须齐全(产权备案证、出厂合格证)。设备进场后投入使用之前,须安装装备分公司提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控系统。

3.5不含税限价要求:7025塔式起重机限价:54.1万元/单台/12月;6515塔式起重机限价:48.5万元/单台/12月;6015塔式起重机限价:39.8万元/单台/12月;施工升降机(SC200/200)限价20.6万元/单台/12月。价格组成详见《租赁报价成本分析表》。

3.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鉴于租赁设备的市场价格易出现波动,为合理确定最终价格,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中标人将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对签约合同价格进行协商,并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本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条款。

3.8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如投标人在同一项目租赁特种设备3台套及以上,须安排专职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在设备所在项目。

3.9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具备所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5年07月11日 00时 00 分至 2025年07月16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装备分公司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入围01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件各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24日上午10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纸质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栋1101,联系人及电话:女士18990224683 )。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025年7241000分至2025年72410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单个包件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万元整(¥10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72312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包件需备注装备分公司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商入围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10. 联系方式

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栋1101      

   编:610000                  

人:韩女士 18990224683

监督电话:0286527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