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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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人为哈密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东南部风区内(烟墩)。
2.建设规模: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哈密东南部风区内(烟墩),本项目建设容量为200MW,新建道路(包括进站路及场内道路),现阶段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6700kW风电机组,风场内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1回35kV储能集电线路接入拟建220kV汇集站,升压后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烟墩750kV汇集站,新建线路长约25km,配套储能系统共配置20MW/40MWh储能电站,规划新建1座监控中心、220kV汇集站。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M51000052400056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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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风场区域混凝土、钢筋、土工试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高强螺栓、钢绞线等常规检测。 2、对集电线路区域混凝土、钢筋、塔材、导线、连接螺栓各项性能等常规检测。 3、对升压站区域混凝土、钢筋、回填土、综合楼装饰装修材料等常规性检测。 |
18个月(开工至运行前完成) |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至少同时具备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见证取样资质,或已换新证的资质证书范围应包含上述四项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4、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无亏损)。
5、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获取方式:自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为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检测服务招标文件费)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本次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按照所投标段对应的子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5.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招标人定于2025年08月04日10时00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6.3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需在2025年08月0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请勿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03日10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哈密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光大道5号1-110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592801177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2828号附OL-05-202401076号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28-60115793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哈密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