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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幕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劳务合作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已作废]

信息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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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我公司取得的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麦溪乡幕村(海拔约3650米)取得灰岩矿山矿权,矿山母岩强度抗压试验结果为66.4MPa~90.2MPa(平均77.0MPa),母岩组分检测氧化钙53.12%~54.80%(平均53.85%)、氧化硅 3.49%~8.70%(平均5.25%)、氧化镁0.55%~0.91%(平均0.70%)。因工程施工需要,拟将该矿山的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协作方实施。目前条件已具备,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1本项目主要以供应川汶、郎川、川红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用料为主,矿区位于若尔盖县城325°方向,距离若尔盖县城距离约66km,行政区划属若尔盖县麦溪乡幕村。矿区周边300m 范围内无其他矿权,不存在矿权重叠、纠纷。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北纬34°04′16″,东经102°33′21″。矿区范围由 1~16 号拐点圈闭而成,矿区面积为0.2013 km2 ,开采标高为+3940米至+3746米,根据2024年9月四川省西南大地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省若尔盖县幕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571.70万立方米(1537.90万吨);生产规模105.00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 5 年,预计生产砂石成品材料约1047万吨。
2.2.2本矿山设计开采年限5年,设计开采量200万吨/年;矿山与拟定的砂石加工场运输距离约4.5公里,运输通道及砂石加工生产线设备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和落实,砂石加工生产线额定产能约1500吨/小时,砂石加工采用干法作业、分布式DCS集中智能控制系统。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包件: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矿山爆破开采、片石短转(开采点至加工点)、砂石加工;预计加工成品数量约800万吨,结算单价、金额均以合格成品料数量进行结算。
(1)矿山爆破开采:按招标人备案登记的采矿设计方案进行片石开采,包含并不限于矿区便道修建及维护、揭盖山、废土废料转运、钻孔、爆破、排危、大片石改小(最终不超过1200mm粒径)、装车等工作内容。
(2)片石短转:根据产能需求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将矿山开采出来的合格片石从矿区装车点转运到砂石加工厂指定地点。
(3)砂石加工: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人员将开采并运输到场的片石进行破碎加工,负责场内片石原材料的装运、破碎加工全流程组织实施、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料转运、成品砂石料场内装车等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破碎加工过程中的人员组织、管理、使用,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0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3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爆破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提供2023年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近2年(2023年、2024年)企业利润合计大于0。(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整年的,按实际已成立的整年年限提供数据和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质量要求:成品砂石质量应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建设用砂》 (GB/T 14684-2022)及现行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同时成品砂石的质量和生产比例还应满足川汶、郎川、川红高速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4)履约信用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人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矿山开采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6)类似业绩要求
(1)矿山开采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年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的矿山开采项目;

(2)砂石加工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年砂石加工规模不低于100万吨的砂石加工项目。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未体现以上规模,应出具发包人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25年07月22日18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电    话:0837-6988215                     
   

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