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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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收银系统统一化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招标选定收银系统统一化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服务单位。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加快推进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商业及路外自营零售品牌门店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实现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收银系统统一化、规范化管理,招标人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为招标人所辖26座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所有商业业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范围内的超市、餐饮、汽修、加水等业态)以及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蜀途超市提供收银系统统一化建设及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
2.2服务期限
2.2.1系统建设期:
工期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须在工期时限内完成所有门店系统上线,并确保系统满足招标人指定数据中台对接需求。所有门店上线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整体验收通过后提供两年的运维服务。
2.2.2售后及运维服务期:
两年,自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算。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拟派项目团队资质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业绩
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至少2个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国内商超或餐饮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3.2.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个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国内商超或餐饮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前5个工作日,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3.2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前5个工作日,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 间)。
3.3.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投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收银系统统一化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公布在“蜀道集采平台”上,由投标人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招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2.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17日9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收银系统统一化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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