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3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
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公路运营一分公司”),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遂广遂西公司”),资金来源为发包人自筹,比选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YFGS-LMDC。比选完成后,中选人需分别与公路运营一分公司及遂广遂西公司签订合同。现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成渝高速(四川段)起于成都市五桂桥,途经龙泉驿、简阳、资阳、资中、内江、隆昌等市县,止于桑家坡(川渝界)。
遂广高速(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广安市境内,路线起于与绵遂高速公路相交于过军坝枢纽互通,止于南广邻高速红土地互通式立交。
遂西高速(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南充市境内,路线起于遂宁市蓬溪县吉祥镇涪山坝,上跨成南高速后,设枢纽互通与绵遂高速交叉,经南充市嘉陵区、西充县,止于西充县太平镇贾家湾,设置太平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
2.3 项目概况: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运营管理的成渝高速、遂广高速及遂西高速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
成渝高速(四川段)起于成都市五桂桥,途经龙泉驿、简阳、资阳、资中、内江、隆昌等市县,止于桑家坡(川渝界)。
遂广高速(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广安市境内,路线起于与绵遂高速公路相交于过军坝枢纽互通,止于南广邻高速红土地互通式立交。
遂西高速(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南充市境内,路线起于遂宁市蓬溪县吉祥镇涪山坝,上跨成南高速后,设枢纽互通与绵遂高速交叉,经南充市嘉陵区、西充县,止于西充县太平镇贾家湾,设置太平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路段名称 |
数量(车道·公里/每次) |
预计调查次数 |
总调查数量(车道·公里) |
备注 |
|
成渝高速 |
415.302 |
2 |
830.604 |
车道·公里数量为暂估,具体实施以发包人下达任务通知单为准 |
|
遂广高速 |
205.882 |
2 |
411.764 |
|
|
遂西高速 |
135.288 |
2 |
270.576 |
|
|
匝道 |
90.000 |
2 |
180.000 |
|
|
合计 |
|
|
1692.944 |
|
2.4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YFGS-LMDC。
2.5 本次比选需要开展以下工作(至少包含):
开展成渝高速、遂广遂西高速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采集与分析指定路段关键路面数据(包括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路面磨耗指数RQ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路面跳车指数PBI、路面磨耗指数PWI等指标)形成书面调查成果,并建立数据库,呈现道路路面技术状况数字信息、图像信息等。
2.6 服务期限:咨询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时间和期限按照比选人下达的任务通知单为准。若服务时间届满时存在已下达的任务单但未完成服务的,应继续执行完成。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公路路面检测(咨询)相关的服务业绩,至少包含公路路面检测服务或路面技术咨询服务或路面数据采集与数字化处理等,提供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作为证明材料。
注:项目个数以合同签订个数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业绩情况,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同一个项目续签的合同只算一个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注:第(1)、(2)项以比选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第(3)项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1.5 主要人员要求:
无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5.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00时00分,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自行下载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答疑、澄清等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比选申请人入驻手册》。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申请文件获取的方式。
超过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比选人可以拒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和比选申请文件。
5.2比选申请文件费用应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义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比选申请文件费(可简写为公路运营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调查比选申请文件费)。
比选申请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联合体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文件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申请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比选申请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申请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
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比选申请预备会议: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11月10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6.3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少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7.比选申请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状况调查咨询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可简写为公路运营一分公司2025年路面调查比选申请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7.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比选申请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9. 评审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比选人将评审结果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其他
本次比选采用电子比选申请,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12.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营管理一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
邮政编码:610058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8-84714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