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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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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落划分:在 四川  宜宾   /县,全线划分为 1招标合同段(见1.3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合同段设计施工图所含范围内的全部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 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里程划分为  1  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分段名称

桩号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月

备注

1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

/

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

4

 

1.4专业分包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成过与本工程专业分包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的工程;要求在 5 年内完成不少于 2个(含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 公路路基工程或市政路基工程或铁路路基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合同金额不招标限价的2/3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若为蜀道外部单位,则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为蜀道集团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中合格协作方。

2.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12120000分至20251216日23 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 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611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举行公开开标。

5. 发布公告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异议

6.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6.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4127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单位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泡沫轻质土挡墙及涵洞施工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3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联系方式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

 韩女士                        

     17208266204                   

电子邮箱: 2976553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