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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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110KV以下电力及通信光缆杆、管、线迁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基础(2024)422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初步设计经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4)484号文批复,现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川汶高速公路(汶川段)建设项目协调办公室、川汶高速公路(茂县段)建设协调专班、松潘县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协调专班办公室、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汶川段、茂县段、松潘段杆管线迁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招标。根据《关于GO611川汶高速公路(汶川段)杆管线迁改评估工作的委托书》、《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茂县段)协调专班的委托书》、《关于GO611川汶高速公路(松潘段)杆管线迁改评估工作的委托书》,由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组织方,负责招标具体工作。中标后签订三方合同。
2.1工程概况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0611线张掖至汶川的组成路段,是连接甘肃的北向出川通道。项目全线位于阿坝州境内,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附近,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止于汶川县,接映秀至汶川、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线路全长198公里,估算总投资548亿元,平均每公里约2.8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汶川段、茂县段、松潘段)工程项目涉及的110KV以下输电线的杆、管、线迁改(包含普通通讯线、军用光缆、国防光缆)的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工作,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GGXZX2。拆迁工程规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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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拆迁明细 |
单位 |
估算拆迁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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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kV输电线 |
m |
2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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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kV输电线 |
m |
30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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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80V输电线 |
m |
13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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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0V输电线 |
m |
8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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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缆 |
m |
38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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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工程规模仅作为参考,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并不限于:
①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汶川段、茂县段、松潘段)建设涉及的杆管线拆迁进行评估工作,提出优化技术方案并作评估报告;
②负责对(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人)上报的杆管线拆迁建设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审核;
③负责到拆迁工程现场配合委托人与有关单位(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人)进行拆迁工程的外业调查及对迁改方案的确定参与意见;
④配合委托人与有关单位(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人)进行拆迁工程事宜的协商谈判及赔偿协议的签订;
⑤迁改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达到各方认可并通过各方签字确认。
(3)服务期从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开始,至本项目杆、管、线迁改验收完毕后终止。
3.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②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官网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电力迁改技术服务或电力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需满足上述要求。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同时具有:①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②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迁改技术服务或电力造价咨询服务业绩;③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续6个月参加社保。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电力相关专业指电气工程自动化、电力工程、电气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供用电技术、建筑、工民建。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由1个牵头单位和1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5.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2月5日23时59分至2026年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110KV以下电力及通信光缆杆、管、线迁改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开标
开标形式:电子开标。
现场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110KV以下电力及通信光缆杆、管、线迁改咨询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9.1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9.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招标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837-74507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藏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号1栋8层802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8-87350857
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