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
招标人: |
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 |
|
联系人: |
宋先生 王先生 |
|
电话: |
19382078925 18482130581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1.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在四川路桥范围内担任其他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 2.除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80%及以上且经项目经理部同意的情形,或当事人退休、生病等特殊情形外,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须缴纳违约金,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需缴纳5~10万元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需缴纳2~5万元违约金。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原合同人员资质。 3.表中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根据施工需要增加相关人员,并在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培训。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交安C证或建安C证,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
|
质量负责人 |
1 |
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
|
物资负责人 |
1 |
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
|
专职设备管理员 |
1 |
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数量要求 |
备注 |
|
1 |
预处理类设备 |
/ |
台 |
满足生产需求 |
此类设备不列入资格评审,以承诺的方式进行响应。 |
|
2 |
下料类设备 |
/ |
台 |
1 |
附内场生产设备清单 |
|
3 |
焊接类设备 |
/ |
台 |
10 |
|
|
4 |
涂装类设备 |
/ |
台 |
1 |
|
|
5 |
桥式或门式起重机 |
/ |
台 |
6 |
|
|
6 |
生产基地(含制造、涂装、存放区域)面积 |
40000㎡及以上 |
项 |
1 |
1、投标人(含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拥有的生产基地总面积不低于 40000 平方米; 2、面积计算规则:取投标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生产基地中,每个生产基地对应证明文件载明的单一最大面积值(单个生产基地仅取一份证明文件中的最大值,不重复累加),所有生产基地的该最大值之和,即为生产基地总核算面积; 3、投标人须提供面积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政府部门出具的面积备案文件等)。 |
|
7 |
外场各类运输车 |
/ |
/ |
满足项目需求 |
此类设备不列入资格评审,以承诺的方式进行响应。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确定相关配置,确保工地现场施工时按需配备相关的机械。 |
|
8 |
工地现场施工设备(含各类吊装、转运、登高作业、检测设备) |
/ |
/ |
满足项目需求 |
|
|
注: 1、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2、因项目进度要求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所有设备机况良好,安装现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为出厂5年内的设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