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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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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CZ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项目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梁场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工程项目名称: 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项目1标 。

项目概况:本标段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境内,正线里程DK0+000~D1K29+734.612,正线长度29.771km,设计行车时速160km/h。起于在建成自铁路天府站,依次跨蓉遵高速公路、东山大道、红星路南延线、蜀州路、雅州路、跨213国道、科学城中路、剑南大道、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大黄路、新物六路、成昆铁路,止于跨成昆铁路特大桥,并于DK09+500下穿天府大道,建设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件。

招标物名称、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的组织供应能力投标人须按真实情况提供一份供应能力保证书,且投标人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期间对材料的需求,在甲方施工期间不能断供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到场。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填发日期”2025年9月至20264期间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同时承诺按照中标金额50%的货款作为垫资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期间,其中任意2个及以上招标物资或其同类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中须明确标的物名称和签订时间。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混凝土品质须满足 GB/T50081-201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中的要求。若以上标准中同一性能存在不同技术要求时,则以高者为准;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满足招标人工程的设计要求,以及该工程投资方(业主)、工程监理有关混凝土及时生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6)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②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④ 投标人不曾在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存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

投标人须附以下资料:

① 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③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④附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平台网址https://xzf.shudaolink.com/)中的供应商等级查询结果截图(若有)、铁路项目还需附(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中的国铁采购平台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查询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20264172359分至20264222359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四川路桥川藏铁路引入线1标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4289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4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系统填写分为“总金额报价”和“其他方式报价”。(若招标采购项目是非总额报价,投标人需要在“总金额报价”中填写0,然后选择“其他报价方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内容。)

6.异议、投诉处理 

6.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6.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SPHNT-01包件: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64271700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路桥川藏铁路引入线1标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日内向“蜀道集采平台”提交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由“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蜀道集采平台”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由“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投标保证金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毛家湾公园西

先生

    182 2804 5654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

备注

SPHNT-01

商品混凝土

C25

5000

1、按招标人需求通知分批交货。

2、交货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供货结束为止。

招标人施工项目全线红线;投标人应到现场仔细考察,充分了解交货地点和运输道路情况。

 

SPHNT-01

商品混凝土

C30

14000

合计:

19000

 

 

 

注:

1、本合同含税到场单价(即:含税结算单价)是指乙方将合同材料运抵买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出厂检测费、出厂装费、运杂费、税金、利润、垫资成本等一切费用和所有本次招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综合单价。

2、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通知为准,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超出以上数量,继续以此单价执行,乙方不得以实际送货数量的增减进行单价调整,甲方可在实际送货数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单方解除合同。

3、整个供应期间,价格结算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若税率发生调整,税率做相应调整,不含税价不变,调整后的含税到场单价=原不含税到场单价*(1+调整之后的发票票面税率)。

4、以上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输;乙方须根据甲方现场道路情况和材料需求安排相应车辆运输货物到交货地点。

5、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