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4-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2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3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序开展各项法律事务,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公司《法律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开展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工作,选聘常年法律顾问1名,服务期限拟定为3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法律服务。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起草、审查、修改及出具公司业务及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件;对公司规章制度、合同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出具盖章版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信托业务三分类文件及公司业务需求,制订相关合同模板;(2)协助公司完成法人治理及内部管理相关工作;(3)为公司股权管理以及公司与股东关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分析和意见;(4)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提供法律支持;(5)为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6)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法律分析,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同、函件及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7)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其他法律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2.5服务期限: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拟定为3年,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届满1年时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确认进入下1年服务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提供证明资料)

3.2 2023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

3.3信誉要求:(1)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总所或分所)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具有重大负面舆情。(2)2023年01月01日以来提供的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提供承诺函)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的条件:投标人须有满足服务要求的固定工作场所。本次投标前或在中标后签署服务合同前,投标人须在成都市区有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2)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简称“本团队”)须满足的条件:须具有5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合伙人及以上级别且需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服务从业经验(提供证明资料:应提供团队律师人员情况表,注明项目负责人及主办律师,提供律师证扫描件。特别说明,团队律师人员只能是投标人本所律师(以律师证记载的律所名称为准),不得为投标人其他分所或总所律师。其中“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包括作为律师或过往曾在金融机构从事法律类工作。为证明上述事实,若作为律师需提供至少一份合同签署时间在5年之前的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扫描件,不需提供连续每年的合同;若过往曾在金融机构从事法律类工作的,需提供至少一份从业时间在5年以前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且需显示是法律类工作。

3.5本次招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6年43000时00分至2026年519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及协作方入库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1)未完成协作方入库的外部单位投标人无法报名参与后续投标活动;(2)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入驻手册》,协作方入库详见协作方管理平台(https://xzf.shudaolink.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协作方入库申请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的,外部成员单位均需完成协作方入库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2011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温馨提示

8.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入驻手册》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信息审核注意事项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二项“入驻信息填写”相关约定。

8.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CA技术支持”处的网址进行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及证书邮寄时间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8.3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8.4 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话:028-862007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A座20楼

    编:610041

    人:周女士、贺女士

    话:028-89055555

    真:028-8526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