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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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支付,招标人为四川省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自行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范围: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的方案设计、软件开发、测试、上线、调试及技术文件编制等全流程研发服务。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中标人交付的项目成果应完整齐全、全新未使用,技术方案先进成熟,其性能、质量及设计须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及便捷维护要求,并适配招标人个性化应用需求。中标人提供的全部技术文件应完整规范、清晰准确,满足项目成果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及培训等全流程使用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及时响应招标人就项目成果提出的相关咨询,并免费提供所需技术资料。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与项目成果相关的新增或优化的运行经验、技术服务及安全类资料信息。具体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且未被列入黑名单。
3.1.2财务要求:2024年或2025年无亏损。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相关业绩,或1个软硬件集成工程项目中软件开发工作量内容所对应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1.5驻场人员要求: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拟派驻场团队人员不少于30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其中包含1个项目负责人、4个系统负责人,团队技术研发人员占比不少于60%)。在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中标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替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承诺提供源代码及技术文档,且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5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5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费用为2000元/份,在蜀道集采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查询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供应链数智化协同平台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组织开展远程在线开标工作。
6.4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若评审出现同分并列名次,对应并列名次的所有投标人全部纳入入围范围,因并列情形导致入围人数超出3名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第二信封开标;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开展评审,依据经评审后的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8.1 异议、投诉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作出书面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2 投诉的处理
投诉的渠道: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四川省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2栋5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6456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的操作手册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