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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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商品砼、沥青砼、水稳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审批发[2024]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翼城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翼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因承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商品砼、沥青砼、水稳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和工期
2.1 项目概况:原国道241线起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终点止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沿线经过内蒙古自治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六个省区三十九个县市。山西境内由右玉县入境经朔州、宁武、静乐、古交、文水、平遥、沁源、安泽、浮山、翼城、绛县、垣曲后进入河南境内。翼城县境内国道241线(原省道临么线)纵贯县域南北,全长27.54公里,犹如一条大动脉为翼城县飞速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在翼城县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拟建项目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起点位于翼城县中石桥村南侧,顺接国道241(营里~石桥)段终点处,与省道331线(坪曲线)平交,路线自北向南布设,在贯上堡村西上跨浍河后,路线沿东浮图和西浮图之间布设,在鼎焱煤业东侧上跨541铁路专线,绕过翼城驾校后,路线折向西南,跨越常家河后沿东王村和西王村之间布设,在北梁壁村北下穿既有国道241后,经北梁壁西向南,终点位于西梁壁村南,接既有国道241与陵侯高速分离立交以北的桥头处,路线全长9.512公里,短链长0.002公里。
2.2 招标内容:本次针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工程所需商品砼、沥青砼、水稳料招标采购,分2个包件: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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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量 |
收货地点 |
供应周期 |
备注 |
|
1-SPT |
商品砼 |
C20砼 |
m³ |
465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境内。 |
2026年7月 至 2027年6月 |
|
|
商品砼 |
C30砼 |
m³ |
25285 |
||||
|
商品砼 |
C50砼 |
m³ |
9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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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50聚丙烯砼 |
m³ |
1250 |
||||
|
商品砼 |
C50钢纤维砼 |
m³ |
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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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40小石子砼 |
m³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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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35砼 |
m³ |
5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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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20片石砼 |
m³ |
7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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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 |
C25砼 |
m³ |
17381 |
||||
|
商品砼 |
C40 |
m³ |
8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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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 |
m³ |
460 |
||||
|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AC-13 |
m³ |
549 |
||||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6 |
m³ |
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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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 |
m³ |
690 |
||||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AC-16 |
m³ |
10108 |
||||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AC-20 |
m³ |
14975 |
||||
|
水稳料 |
4% |
m³ |
79220.98 |
||||
|
水稳料 |
5.5% |
m³ |
45426 |
||||
|
合计 |
|
m³ |
2128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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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量 |
收货地点 |
供应周期 |
备注 |
|
2-SPT |
商品砼 |
C30砼 |
m³ |
4600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境内。 |
2026年7月 至 2027年6月 |
|
|
商品砼 |
C35砼 |
m³ |
600 |
||||
|
商品砼 |
C25砼 |
m³ |
25889 |
||||
|
合计 |
|
m³ |
31089 |
1、招标产品最终使用数量和结算数量以招标人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招标人工程变更增、减数量)和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交货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境内。
3、施工合同工期为18个月(540日历天),预计供应时间约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生产厂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格式自拟,说明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的设备照片、买卖合同等证明材料。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和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料。
3.1.3 质量保证要求:商品砼、沥青砼、水稳料的质量应满足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质量规范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1.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2024年05月至今具有投标产品类似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最少1个。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供货业绩,新公司业绩要求不作为废标准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9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0 投标人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售后能力。
3.1.11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26 年 6 月 5 日 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9 日 23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完成上传相应附件,完成所有流程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若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软件使用联系蜀道集采平台。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汇款时请注明:四川路桥山西翼城241项目购买商品砼、沥青砼、水稳料包件XX标书费用(可简写),只接受对公转账。
4.3招标文件包件1-SPT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包件2-SPT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收据或发票请于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28-62317756。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用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纳;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成都市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远程电子开标。
5.2 评标地点:成都市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4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蜀道集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能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6.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团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发布。
7.2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148-18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中卫乡东浮图村泽韵苑小区四川路桥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83139222
邮箱:26272289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