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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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尖中回迁房项目(一期)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公司承建的元氏县尖中回迁房项目(一期)项目施工项目,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备租赁单位及单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元氏县尖中回迁房项目(一期)项目建场地位于元氏县县城东部,元东大街西侧,发联加油站南侧。项目实用地33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58.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7501.19平方米,地下面积25257.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8#住宅楼,S1配套楼,S2配套楼,S3幼儿园、地下车库(设人防)、等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共设1个包件,包件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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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租赁数量 |
预计使用时间(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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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QTZ125(WA6015-8A) |
台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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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QTZ80(WA6010-6A) |
台 |
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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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QTZ100(WA6013-6A) |
台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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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的实际使用时间、数量以满足项目施工实际需求为准,且进场的所有施工机具及配备的驾操修作业人员需符合国家、行业、项目及当地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为限价招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2 所招标单价要求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设备租赁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润滑油脂费、材料配件费、变幅及主卷钢丝绳更换等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安全费、环保费、管理费、利润、安检费(塔吊进行安检、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产生的一切费用)、进出场费用、1名塔吊司机及2名起重司索工的工资。进出场费用包含塔吊安装、拆除所产生的安拆费、人工费、吊车费(含塔吊安拆人工、顶升安拆人工、附着人工等一切在安拆、进场、退场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2.3 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施工场地、施工环境、运输线路、运输方式以及运输线路的路况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承诺若中标,提供的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之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承诺具备不低于 60 万元的垫资能力,垫资 3个月。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承诺拥有足够数量且符合生产要求的机械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其性能、证照、保险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环保要求,施工机具需要安装监控预警系统。
3.4 履约信用要求: 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四川路桥《不合格分包商库》或《黑名单库》;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被政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被蜀道集团列入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内部调查的、被蜀道集团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或黑名单(D级)的协作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06月10日23时00分至2026年06月15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20000元 (¥贰万元);投标人应于2026年06月25日09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sccjlq.com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8-5241714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