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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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集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比选人为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为深入贯彻蜀道集团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根据蜀道集团工作安排及功能需求,比选人决定向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采购蜀道集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信息化平台(简称“蜀道建管平台”)的技术服务。
本次技术服务主要内容为:系统运维服务和实施服务等事项,为蜀道集团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及后续新开工项目提供全周期、高可靠性的系统开发与技术保障能力,确保各平台在功能完备性、数据一致性及系统稳定性方面持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2.2.1比选范围
1、根据集团要求以及项目需要,完成蜀道集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的设计研发运维工作,同时推进项目问题处理以及数据库优化工作,具体内容见功能清单;
2、本次比选所附功能清单为暂估清单,仅用于比选申请参考。
2.2.2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TWHSS-1。
2.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本次比选服务期限为4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比选人通知时间为准。
3.1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收益率大于0且年度净利润及年末净资产均大于0)。
(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申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政府、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化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5万元。以上信息化类相关内容的业绩可以是独立业绩也可以是某项业绩中包含信息化相关内容的业绩。
(4)人员要求:①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具备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参与过 1 个合同金额125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类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级别为中级及以上的证书;
②比选申请人技术负责人具备自2023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参与过 1 个合同金额125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类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级别为中级及以上的证书;
(5)信誉要求:①在“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6)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价C级及以下且在有效期内、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且在有效期内、公司黑名单内、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追责、诉讼及不良行为审核期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4 本次比选要求参与比选申请的外部协作方必须在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附证明);蜀道集团内部单位比选申请人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类似等第三方查询机构中该单位最终的股东为蜀道集团的相关查询截图证明。
3.5按照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价等级,中选人在比选人范围内可同时承担的合同数量如下:
①AA级、A级:不做数量限制;
②B级: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不超过5个。
4.1获取方式:自2026年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15日15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蜀道集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系统维护及实施技术服务-XTWHSS-1标段比选文件费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本次比选文件单个标段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所投标段对应的子账号支付比选文件费,比选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比选人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4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6时00分(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级C级及以下、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考核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下、公司黑名单内的、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追责、诉讼及不良行为审核期间的协作单位及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5.2开标时间:
第一个信封:比选人定于2026年7月15日16时00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第二个信封:比选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第一信封评审结果进行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电子开标,比选申请人可在网上查看开标情况。
5.3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比选申请人需在2026年7月15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完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对应信封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比选申请无效。
5.4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本次比选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本次比选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开标,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终按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为中选候选人(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8.1比选申请人应分别按标段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XTWHSS-1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8.2比选申请人应在2026年7月15日15时00分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蜀道集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系统维护及实施技术服务-XTWHSS-1标段比选申请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的,后果自负。
8.3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公示制度
评审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比选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比选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2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比 选 人: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7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61107713
传 真:028-85527031
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专线:400-8148-188。
2026年7月